一、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
原理内容:
1、实践是认识的基础(实践决定认识),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,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,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与否的唯一标准,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。
2、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。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,因此真理能有效地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。而客观事物又是不断发展的,所以我们的认识要随客观事物的发展而前进。
方法论:
要求我们首先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,还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,做到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、理论和实践具体地、历史地统一。
二、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
(1) 原理内容:
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,但真理是具体的、有条件的。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,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(时间、地点、环境……)来说的,都是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、理论和实践具体地、历史地统一。
(2) 方法论:
1、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要求我们,如果不顾及过程的推移,不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,而只是照搬过去的认识(经验),或者超越在一定历史条件下,把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认识,不切实际地应用于另一条件之中,真理同样也会显现为谬误。
2、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表明,真理和谬误往往是相伴而行的。在人们探索真理的过程中,错误总是难免的。犯错误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不能正确对待错误(反思、总结、不贰过……)。
三、真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
(1) 原理内容:
认识具有反复性,由于受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,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,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一个事物的真理性认识,往往要通过从实践到认识,再从认识到实践,这样反复地循环才能完成。认识具有无限性,认识的对象是无限变化着的客观世界,作为认识的主体—人类,也必须是不断更迭升级的,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也应该是不断发展的。因此人类的认识也必须随客观实践而无限发展,一定要明白: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。
(2) 方法论:
真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要求我们一定要做到与时俱进,要基于在实践基础上的开拓创新,要在实践中不断去提高认识和丰富真理,做到在实践中去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。
记住一句话:
调查不够不决策
条件不备不行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