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规定,黄鼠狼属于国家”三有”保护动物,私自捕捉1只即违法,捕捉20只以上涉嫌犯罪,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,100只以上属特大刑事案件。从2018年开始,江苏的王某虎,就开始教授村民如何捕捉黄鼠狼,并从他们的手里进行收购,每只10到50元。
随后,王某虎鼓动20多个同乡分别前往河北、天津、山东以及江苏本省多地,在黄鼠狼经常出没的地方进行非法猎杀。而王某虎对这些黄鼠狼进行收购,简单处理后,黄鼠狼的皮以每张6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皮草加工厂和皮草商,肉经过腌制后卖给了其他人。随后被警方抓获,这23人在三年的时间里,疯狂猎杀了近12000余只的黄鼠狼。每只黄鼠狼价值800元,所以,这些人需要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960万元。
在2019年10月到2020年12月期间,上海的许某某、郑某某和徐某某三人在崇明区长江农场、长征农场等农田里捕杀了600多只黄鼠狼,更是将这些黄鼠狼的皮毛剥下来售卖,剩下的肉就被晒干食用。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某和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,被告人徐某某拘役五个月十二日,而且许某某、郑某某、徐某某要分别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315,200元、152,000元和25,600元,并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。
近些年来,国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,不少野生动物的数量开始增多,同时动物和人的矛盾也多了起来,人们种植的农作物或者饲养的家禽受到了威胁。广大群众应当通过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,而非为了口腹之欲或者个人利益,违反法律规定擅自狩猎,更不能持枪打捕,否则就可能触犯多个法律规定,换来牢狱之灾。